
致全县广大选民的一封信
各位选民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等法律规定,按照省委、县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县人大常委会决定,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6年下半年至2027年1月进行,2026年11月12日为我县县、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,投票选举新一届县、乡人大代表。请广大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,积极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。
一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
2026年9月1日至9月20日为选民登记阶段。凡2008年11月12日24时之前出生,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、被暂停行使选举权利、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之外,都应登记。选民名单依法于10月8日前张榜公布,请广大选民积极查看榜单,认真核对,如有异议及时向选区工作人员反映。
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。一般应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选区登记。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,不得重复登记。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的人员,在单位所在的选区登记;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籍所在地选区登记。户口在本县但在外地务工、经商、学习的,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协助联系登记。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。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选举的,须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,凭原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,到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选区进行登记。已经在我县参加过2021年县、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,经核对选民资格后,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。
二、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
2026年10月9日至11月4日为我县提名推荐、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。代表候选人在选民名单公布后,按选区依法提名产生。各政党、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;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,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。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和素质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、密切联系群众。
三、积极参加投票选举
我县新一届县、乡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定在2026年11月12日。请各位选民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,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,于选举日当天凭选民证或者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选票,积极参加投票。因特殊情况不能前往的,可以委托本选区的其他选民代为投票,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。
四、共同维护选举秩序
每个选民都有责任维护选举秩序。对破坏选举的行为,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感谢您的支持与积极参与!
陵水黎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
2026年9月


来源:陵水黎族自治县选举委员会
编辑:李木林
审核:叶子
监制:邓丽莎
总监制:龙仕炜
相关推荐